一名單親媽媽和前同事吳男相約看燈飾後,被帶到台中一家旅館,吳男涉嫌酒後性侵未遂,還向旅館人員謊稱單親媽想跳樓自殺,被他制止,法官查出吳男說謊,但單親媽在被性侵未遂後一個多月,以窗簾繩子上吊死亡,吳男仍否認犯案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他徒刑二年,可再上訴。
判決書指出,單親媽媽獨自扶養二名小孩,最小年紀5歲,她到北部工作後,和以前的同事仍以臉書有聯絡,她後來說要找租屋,前同事吳男熱心說可幫忙,約她到台中市見面,吃飯喝酒後帶她到旅館,單親媽媽雖不願意仍無法離開,當晚她被性侵未遂,還要求吳男停手,否則她會咬舌自盡。
旅館人員到房間解危,幫單親媽叫來計程車,在車上,謝姓司機看到單親媽哭泣,關心詢問後才知她險被性侵,建議立刻報警,載她到就近的台中市警局烏日派出所報案,司機不收她車資即離開;但案發一個多月後,單親媽在住處上吊死亡,檢察官請法官從重量刑,二審法官說,仍無證據證明,單親媽自殺原因和吳男的性侵行為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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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來源:聯合新聞網【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