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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0 15:52
〔記者蔡淑媛/台中報導〕台中火力發電廠放流水3次超標,遭台中市環保局連續開罰26萬4千元、301萬2千元,3月更重罰2千萬元,創下國營事業汙染罰鍰最高紀錄,環保局今天表示,前天(8日)中火已繳清2千萬,比截止日15日早了一週,而之前2次罰鍰也在期限內均已依規繳清。
環保局表示,按規中火各發電機組放流水的硝酸鹽濃度必須低於50毫克/公升,但今年1月起,環保局於3個月內查獲廢水中的硝酸鹽氮三次超標,分別為68.9毫克/公升、91.6毫克/公升、105毫克/公升,水汙染情節重大。
對此,環保局依情節輕重,陸續開罰26萬4000元、301萬2000元,以及最高上限罰款2000萬元,並督促中火限期提送改善計畫書,加速改善作業,
環保局表示,在市府督促下,中火已完成繳納,2千萬元罰款於8日透過台灣銀行梧棲分行全數繳交,連同先前分別開罰26萬4000元、301萬2000元,均已依規定繳清。環保局強調,這是中火違規本應履行的罰鍰繳納義務,具有嚇阻汙染的重大意義,後續仍將嚴格要求中火依已核定的計畫書加速改善,環保局將持續檢驗,若違規將繼續重罰。
環保局強調,這是中火違規本應履行的罰鍰繳納義務,具有嚇阻汙染的重大意義,後續仍將嚴格要求中火依已核定的計畫書加速改善,環保局將持續檢驗,若違規將繼續重罰。
環保局指出,後續將要求中火依照核定的計畫書加速改善作業,執行天數由90天縮減為60天,查驗合格前,中火1至4號機組至少降載50%,今年7月起,更需按季執行放流口下游水體生態調查與監測,環保局也將持續查驗廢水水質,若違規將繼續重罰。市府表示,會繼續在固定、移動、逸散等汙染源多管齊下嚴格管制,並嚴懲重罰方式嚇阻和督促相關人士或工廠單位,務必持續改善空品,不會鬆懈。
中火污水超標被重罰2千萬創紀錄,期限前1週,前天8日全繳清。(資料照)
中火廢水超標被台中市府重罰2千萬並限5月15日下週三前繳付,並並縮減改善天數剩60天。(環保局提供)
台中稽查發現中火廢水超標。(環保局提供)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