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忠憲 /中市報導
大甲警方破獲1詐騙集團,除了女車手頭「小宇」年僅15歲,其他3名男車手也都未成年,年紀最小竟只有10歲,成員平均年齡13.5歲,堪稱詐騙集團史上最年輕,而擔任車手原因都只是想打工賺錢花用。大甲警方除依詐欺等罪嫌將4人移送法辦外,也提醒青少年暑假打工務必對工作內容多加了解,以免誤觸法網,後悔莫及。
▲大甲分局員警在超商門外等3名行徑怪異少年走出,盤查發現竟是詐騙車手。(圖/記者李忠憲翻攝)
暑假開始,台中市警局落實青春專案,大甲分局員警9日晚間6時許巡邏到外埔區一家超商,發現年僅10歲的蔡姓少年(綽號阿弟)、14歲吳姓少年(綽號小胖)吳姓少年及15歲吳姓少年(綽號小C)吳姓少年,3人在超商內拿手機對桌上包裹拍照、不斷交頭接耳。員警認為他們有問題,在門外等3人走出來立刻上前盤查。
警方表示,經打開「小胖」手上的包裹,赫然發現裡面有3位民眾的銀行存摺及提款卡,由於少年們無法交代來源,當下遭帶回派出所。3人才供稱,他們與綽號小宇的15歲吳姓少女是玩伴,假日會一起出來玩。上月29日,他們閒聊時講到想打工賺錢,小宇聽到便告訴他們說,「只要去領錢,我們4個人每天可輕鬆賺1萬元」,他們聽了立刻答應加入,變成車手。當時他們在超商等上手指示,要更改提款卡密碼。
小胖說,存摺及提款卡包裹是8日下午接受小宇指示,和阿弟搭計程車到市區一家百貨公司跟不認識的女子拿的,對方他包裹和4000元,2000元付計程車資,剩下的他和蔡姓少年平分。
小宇到案後說,她是6月初由蕭姓友人介紹加入詐騙集團,與綽號「逗比」的男子用微信通信軟體聯絡。她拉他們3人加入當車手,這是4人第一次要領錢,還沒領到錢就被抓了。
警方表示,4人家長知道小孩是詐騙集團車手,全都驚呼「怎麼可能!」、「小孩都沒異狀」。警方指出,查扣的存摺、提款卡是民眾被以幫忙辦貸款為幌子所騙取,都是無異常提領記錄的乾淨帳戶,已查扣4人手機及3本存摺、提款卡,除依詐欺、洗錢防制法罪嫌將4人移送少年法庭偵辦外,也將全力追查上游。
報導來源:ETNEWS新聞雲【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