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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議員李中告發市府環保局採購生廚餘回收桶、懷疑有圖利廠商之嫌。(記者楊政郡攝)
2019-05-30 10:54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中市議員李中等人在市議會質疑市環保局的「生廚餘桶」採購弊端,上午與市議員羅廷瑋及律師,到台中地檢署按鈴控告前市長林佳龍、前環保局長白智榮及評選承辦人員等6人,涉嫌瀆職、圖利廠商及背信等罪。李中說,這個廚餘桶不僅設計不良且價格較市價為高,希望檢察官幫市民查明「錢被花到哪裡去!」。
台中市環保局前局長白智榮說,該採購作業符合法令規定,依政府採購法辦理,經得起法律檢驗。白智榮強調,民意代表雖然有言論免責權,也要善盡查證的責任,任意不實的指控,除了抹煞基層人員的辛勞、打擊機關士氣,也損害立意良好的環保政策。
白智榮說,台中市每年有5萬噸生廚餘進焚化爐焚燒,處理費要1億元,為了推動生廚餘回收再利用,宣導帶動家戶配合生廚餘回收。如能落實家戶生廚餘回收進外埔綠能廠,每年就可以減少處理費用約5000萬元。
李中手中拿的是市場上買來,有濾網、8公升裝,市價1只80元,而羅議員手拿市環保局的廚餘桶,沒有濾網設計。首先市府環保局花了382萬元規劃設計費,設計出來沒有濾網設計,市府的廚餘回收桶,要價1只103元,總採購金額9550萬元,粗估這種廚餘桶成本不到20元,他認為中間有近8千萬元的金額去向不明。
另外,李中說他詢問評選委員之一商文麟主任秘書,該採購案不採最低標,而採最有利標的原因,主秘回應是考慮品質保證及日後配送。
但李中說就他所知契約要求廠商將回收桶送到各里長處,全市625個里,實際發送卻是由里長來負責(每里約在2500戶左右),廠商所需配送費複雜度比里長日後發放還單純,請問哪一位里長家可以堆積2500個廚餘桶,然後讓他慢慢送到里民家?
洪嘉鴻律師說,被告等人不僅有瀆職罪中的圖利廠商罪嫌,還有違反採購法等的背信罪嫌,請檢察官幫市民查明。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