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23歲余姓男子年紀輕輕,卻已經是「資深」詐欺車手,本月15日到台中市盜領贓款時,被台中市警局保安大隊第二中隊逮捕,還對警察嗆聲「我承認我是車手,其他問題一概不回答」,警方調閱前科,赫然發現他近2年來不斷犯罪,卻因法官總是判刑不重,或檢察官裁定釋放,讓他能到處趴趴走繼續犯案,不過,他的好運用完了,台中地檢署雖裁定釋放,但警方發現,他在今年4月被通緝,將押解到高雄地院服1年1月的詐欺罪刑期,短時間他無法再犯案了。
保大二中隊15日凌晨1時許,在潭子區中山路三段,發現余男深夜戴口罩於郵局提款機提款,警方才現身,余男就拔腿奔竄,但很快被員警壓制逮捕,查獲金融卡6張、手機2支、現金12萬元等證物,不過,警方偵訊時,余男行使「緘默權」,他嗆聲說,他承認自己是詐欺車手,其餘問題,包括共犯是誰?犯案幾次?領多少錢?獲利多少?「我一概不回答」。
警方調閱余男前科,赫然發現大學肄業的他這2年來不斷犯罪,前年2月他幫朋友討債,強取被害人手機抵債,高雄地院依強制罪輕判5月,可易科罰金,他繼續犯罪,前年11月賣帳戶,高雄地院以幫助詐欺取財罪輕判5月,可易科罰金。
之後,余男又繼續犯罪,去年2月加入詐欺集團當車手,約1個月就被高雄警方抓到,羈押5個多月,去年8月以2萬元交保釋放,去年9月高雄地院依詐欺罪判處徒刑1年1月,他還是繼續犯案,今年2至4月被高雄等地警察至少逮捕2次,檢察官都裁定釋放,也因他被高雄警方盯上,才會跑到台中市領錢。
余男行使緘默權,警方問不出更多案情,建議台中地檢署聲請羈押,中檢卻裁定限制住居釋放,不過,警方發現余男在今年4月底,1年1月的詐欺罪沒有到案執行,被高雄地院沒收保證金2萬元並發佈通緝,警方將他解送高雄地院入獄執行,他短期間無法再趴趴跑繼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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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姓資深車手被捕後,行使緘默權,偵訊時嗆警察「一概不回答」。(記者張瑞楨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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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查扣現金12萬元,金融卡與手機等證物。(記者張瑞楨翻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