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歐素美/台中報導〕台中市「管線統一挖補」制度,今年延伸到潭子、豐原!市府為減少管線重複挖掘,延長道路使用壽命,實施全國唯一代辦「管線統一挖補」制度,最早從原市區8區、去年擴展至原縣區大里、太平,今年再擴大範圍至豐原、潭子,管線單位管挖後必須全車道修復路面,路平完工後3年內禁挖,希望進一步整體提升道路品質。
台中市政府於104年10月底於原市8區恢復代辦「管線工程統一挖補」制度,除整合電力、電信、自來水及天然氣管線外,並將路口監視器管線埋設一併納入,由建設局統一代辦施作,讓管溝開挖、埋管、回填、夯實及路面修復工作一體完成,確保管線挖埋後的路面回復品質。
市府統計,截至去年底,管線單位申請民生挖掘件數共8442件,整合派工為6236件,減少2206件重複路挖,佔約3成比率,其中以民生案件減少挖掘次數最多,主因整合新建案挖掘次數所致,執行成效良好。
由於統一挖補制度已見成效,建設局表示,除原市8區、大里區、太平區外,今年規劃再擴展至豐原區及潭子區,期望藉此提升全市路面品質,降低道路重複挖掘次數,減少施工對交通衝擊及市容環境的影響,達到保障用路人權益的目標。
建設局指出,統一挖補作業就是將管線業者各自申請挖掘的案件,經市府審核且與管線業者協調後,將其個別申請核發案件為聯合案件,再由市府統一派工施作,以減少挖掘次數,一個聯合案件最多可減少3次挖掘、最少1次,且管線聯合施工,各單位相互監督支援,避免損及既埋管線,減少管線損害賠償案件,以維護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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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管線統一挖補」制度,今年將延伸到豐原、潭子區。(建設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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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實施「管線統一挖補」制度,挖掘次數減少約3成。(建設局提供)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