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凃男變換車道不當擦撞他車。(記者許國楨翻攝)
2019-05-06 12:14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一輛高級休旅車上週在路上行駛時,突遭另輛自小客以「零距離」攻擊式超車擦撞後落跑,被害車主頓時好傻眼向同車友人埋怨:「那乀安捏」,隨即報案討公道,警方過濾路口監視器一小時內揪出肇事駕駛,他竟辨稱根本沒感覺曾與他車發生擦撞,讓警方不禁斥責,根本是睜眼說瞎話。
台中市第三分局交通分隊上週接獲報案,何姓市民表示當時開著白色休旅車行經南區復興路與德富路口,正當他與同車友人愉快聊天時,左邊內側車道突然出現一輛白色自小車疑似要超車,卻冷不防擦撞他的左側車身後,很快地回到內側車道,加速揚長而去,讓他和友人都看傻了眼,連忙靠邊停車報警,希望能找到肇事者向對方求償。
警方獲報立即調閱路口監視器以及何男車內的行車紀錄器過濾,很快掌握到相關肇事車牌號碼通知48歲的凃姓駕駛到案,凃男供稱當時因前方有左轉車道,他要將車輛駛入中間車道,超車時並未感覺與他車擦撞。
警方為釐清事故真相不敢大意,經仔細檢視行車紀錄器後發現,凃男變換車道不當,根本是零距離的攻擊式超車即撞車,撞擊後明顯可見其轉動方向盤讓車子回到原車道,若非發現異樣,是不會有人這樣駕駛的,加上凃男立即加速離去,自稱不知情實在令人難以接受,對於涂男的辯解之詞不予採信。
分隊長蔡興邦表示,凃男未保持安全距離超車不當,事故後未依規定處置,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2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吊扣駕照1至3個月,將針對其逃逸行為依規定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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凃男肇事後加速離去。(記者許國楨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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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