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姓加盟主的全家門市。(圖擷自Google地圖)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中市北區一家全家超商加盟主,3年前發現每次盤點竟都賠上盤損上萬元,由於全家不給盤損明細,加盟主因而拒絕在盤點報告簽名,台北地院一、二審都認定加盟主勝訴,全家需返還11萬2013元給加盟主。
根據《蘋果》報導,全家超商蕭姓加盟主指控,每2個月1次的盤點,盤損竟能達到4萬多元,他認為盤損金額太誇張,讓他損失慘重,他提到,盤損4萬多元的實貨「兩部家用車都不見得載得完!一瓶飲料能多少錢?一個人可以偷吃幾顆茶葉蛋?我的員工再怎麼偷吃,我們再怎樣亂丟東西,也不會到達這樣數字。」
他指出,在2014年11月27日,全家委託的外包商日翊公司到蕭男店內盤點時,盤損莫名爆升到4萬5507元。蕭男認為,盤損從他2013年開店以來不斷增加,且全家還不給盤損明細,到了2015年9月,蕭男終於忍不住向台北地院提出返還盤損扣款31萬元。
台北地院法官認為,2013年5月到2014年7月的盤點報告書上,都有蕭男夫妻簽名,因此盤點確定無誤,此部分的盤損金額全家不必歸還。不過從2014年9月以後到2015年7月止,蕭男夫妻有在盤點結果報告書上寫下「數量有異,請出示進銷存明細」等意見,因此這段時間的盤點結果顯然屬於不確定,判全家應還給蕭男12萬9119元。
全家提出上訴,二審法官查到2014年9月蕭男未表示意見,也沒有簽名,因此扣除此次盤損,最終判全家應返還11萬2013元。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