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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3 10:14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23歲賴男剛學會開車,但沒車也沒錢租車,竟在網路上搜尋到王男的身分證及駕照照片,隨即假藉王男名義在網路上完成租車預約,然後現場以悠遊卡付了3小時租車費504元,棄置在台中益民商圈停車場,8天後才被和運租車公司尋回,賴男則逃逸無蹤,他到案後坦承犯行,依偽造文書等罪起訴。
檢察官調查,賴男沒錢租車使用,去年7月間突然在網路上看到王男的身分證及駕照照片,7月2日利用和運租車自動租車系統APP,冒用王男名義在網路上完成預約手續。
同月日中午12時到場(台中市北區)取車,偽簽王某姓名,賴某在現場以悠遊卡支付前3小時租車費504元,就把車開走了,3小時到了,賴某又在網路上完成延長到當日晚上11時的展延手續,但晚上11時還是不見賴某來還車,及補繳延長的租金。
租車公司人員再次聯繫,賴某卻失聯了,隨即報案協尋,而警方找到王男,王男供稱他身分證及駕照曾經遺失,他未向和運公司租車。
警方調閱和運租車公司的監視影帶,發現賴男可疑,而7月10日和運公司人員於益民商圈地下停車場尋獲該車,警方傳喚賴某到案,租車時所留的手機門號是他所有,坦承他想用車但沒錢付租金,依偽造文書等罪起訴。
賴男假藉王男名義在網路租車,到案後坦承犯行,依偽造文書等罪起訴。(資料照)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