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4 10:45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2014年台中市和平區區長選舉,傳出區長林建堂疑似「賣官籌錢」案,台中地院以瀆職罪審理中,而在2007年林建堂的張姓友人,因無原住民身分,無法取得原住民保留地耕作權,以借名登記找林出借名義,但張死後,該地又因重劃變成建築用地,爛地變肉地,林不想還給張,台中地院依背信罪判6月徒刑,易科罰金以2千元折算1日,需36萬元。
據悉,2014年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由官派改為民選,林建堂(當年為國民黨籍)表態參選,為了籌措競選經費,涉嫌向地方人士王秋助言明,如願意資助他20萬元,將來機要秘書由他來推薦,王男兒子正閒賦在家,為了幫兒子謀得一官半職,當下就同意並向胞姊借款20萬元,同年3月18日拿錢到林某住處,買官來當。
此案經檢察官偵查依瀆職罪準收賄行為起訴,林辯稱20萬是借款關係,會任用王男則是「舉才」,王也夠資格,又想做事。105年底是因王男另投入和平區農會總幹事選舉,落選後質疑他未全力支持,才挾怨報復,若真賣官會只賣20萬元嗎?此案目前在台中地院審理中。
2007年,和平區一筆約0.3公頃土地,屬於國有原住民保留地,管理人為原住民委員會,該土地正進行重劃,其張姓友人以60萬向陳姓上手買下「耕作權」,但卻因無原住民身分及重劃在進行中,暫時無法辦理登記,當年找林建堂協商「借名登記」,雙方借名登記契約,還找民間公證人公證在案。
2009年該土地改列為乙種建築用地,2011年重劃完成登記在「上手」陳水森名下,陳在2012年過世,其子在2017年繼承,其子信守當年契約,同年月就把土地轉移登記到林建堂名下。
但該土地原就是張姓友人出資,借名登記在林名下,如今耕地變建地,林卻不想還了!張在2017年9月以存證信函表明終此借名契約,林也回了一封存證信函否認借名契約,主張土地就是他的,張某提告。
該案在偵查、法院準備庭、詢問證人等階段,林皆否認犯行,但最後坦承犯行及配合歸還土地,雙方和解,法官依背信罪判6月徒刑,但發現他還有瀆職案在審理中,且到最後階段才坦承犯行尋求和解,態度不算良好,諭知易科罰金以2千元折算1日,且不給予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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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和平區長林建堂。(資料照)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