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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7 14:13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豐原區黃姓婦人與康姓男子有糾紛,雙方起爭執時,康男向警方報案,豐原派出所員警將黃婦帶回派出所釐清案情,不料,似乎罵不過癮的黃婦,在警車內情緒激動,進而辱罵鍾姓女警「X妳媽個X」、「X妳個祖宗」、「X妳個神佛」等,法院審理時,她不否認口出穢言,卻辯稱她是因女警挑釁,她才順著警察的話去罵女警,法院認為她法治觀念與情緒管控都差,依侮辱公務員罪判處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2萬元。
判決書指出,55歲黃姓婦人今年2月23日晚間與康男起糾紛,黃婦辱罵康男,康男報警並有意對黃婦提出妨害名譽的告訴,豐原所1男1女兩警將黃婦帶回釐清案情,黃婦在警車內情緒激昂,不斷陳述糾紛內容,鍾姓女警遂要求黃婦降低聲量,卻引發黃婦的不滿情緒,不斷對著2警辱罵。
台中地院一審時,黃婦承認口出穢語,但她辯稱沒有侮辱之意,是鍾姓女警挑釁她,她才會順著警察的話,去罵鍾姓女警,她不認罪,台中地院認為,黃婦用不雅言詞辱罵執勤警員,法治觀念偏差,情緒管理欠佳,貶損執勤警員人格,承認口出穢語,卻又不認罪,依侮辱公務員罪判處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2萬元,可以上訴。
<p>婦人辱警依侮辱公務員罪判處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2萬元。(資料照)</p>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