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36歲江姓男子今年5月在北屯區統一超商某門市飲用大鵰酒後,持玩具長槍恫嚇鍾姓駕駛交出皮夾,取走1900元。約1小時後又在另一門市內,上半身赤裸露出刺青,僅著迷彩短褲,以手抓住劉姓顧客頸部要求交出皮夾,取走1500元,警方據報到場逮捕江嫌起出3100元,江嫌辯稱搶到錢後有捐100元給愛心箱,檢察官依強盜、恐嚇取財、公危等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江嫌在106年5月25日深夜,於北屯區統一超商豐瑞門市飲用大鵰酒加啤酒後,借酒壯膽,持玩具長槍(不具殺傷力)敲打超商門口小客車駕駛座玻璃,持槍瞄準鍾姓駕駛,恫嚇交出證件及皮夾,鍾某不敢抗拒而交出皮夾,江嫌取走現金1900元,空皮夾又丟回給鍾姓駕駛,然後騎機車離去。
約1個多小時後江嫌又在統一超商松豪門市,走到劉姓顧客旁,以手抓住劉某頸部,因江嫌上半身赤裸露出刺青,僅著迷彩短褲,劉不敢反抗而交出皮夾,江嫌取出1500元現金,此時警方已據報到場,當場將其逮捕,查扣身上現金3100元。
而同年6月19日深夜江嫌又在酒後,開小貨車經過東區某咖啡店,因江嫌認為劉姓駕駛內白姓乘客「瞪」他,竟下車就毆打白某至多處挫傷,然後又手持拔釘器,作勢毆打劉姓駕駛,劉某棄車逃跑至馬路對面,江嫌才離去,警方據報到場,江嫌也步行返回現場,獲得同意後帶回警局說明案情。
江嫌對於搶1900元說他沒印象有拿錢,而恐嚇取得1500元說他只是講話大聲,問他皮夾的錢真假,拿出1500元後,他買了一包菸,又把100元投入愛心箱,剩下的放自己口袋,要等劉來找他再還錢。檢方發現江嫌在胡扯,依強盜、恐嚇取財、公危等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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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檢署外觀,示意圖。(記者楊政郡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