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昨(11)日傍晚江姓男子駕駛賓士轎車,行經台中市東區進德路與富榮街口時,撞上路邊施工2名工人,還輾過其中一人致死,肇事後倉皇逃逸,甚至在逮捕後還不言不慚「是過失又不是故意」,今下午檢察官依公共危險致人於死、肇事逃逸等罪聲請羈押獲准。檢方表示,江男下車查看後還開車輾過陳男身體,將研究是否構成殺人罪嫌。
台中地院法官表示,江姓嫌犯(54歲)涉刑法第185條之3第2項前段的公共危險致人於死、第185條之4的肇事逃逸等罪,嫌疑重大,有逃亡事實,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法官訊問後裁定羈押,未禁止接見通信。
據警方調查,江男昨天飲酒後,駕駛賓士車行經中市東區進德路與富榮街口時,撞上路邊正在施工的2名工人,更直接輾過陳姓工人身體,路人驚呼並拍打車窗要他停車,他停車查看一下,又上車猛加油門逃逸,路人看不下去,追逐圍捕這名醉漢,他又在另一路口肇事,撞及機車,員警與路人圍捕他時,他還反嗆「打我啊!」,對自己的行為毫無愧疚之心,引起公憤;江男遭逮捕到派出所後,應該比較清醒了,遂為自己辯解稱,「我是過失,又不是故意的」,警方依公共危險移送偵辦。
據目擊者說,江男撞上兩工人後,陳姓工人身體壓在車底下,路人趕緊拍打車窗要他停車,他雖停車並下車查看,突然又跑回車內,不顧陳男身體困在賓士車下,猛加油門輾壓後逃逸,陳男到醫院前已死亡。
葉姓機車騎士見狀,加催油門追上去,見江嫌在自由路與南京東路口再度肇事,被前方車輛擋住動彈不得,東區分駐所員警立即上前圍捕,江嫌就是此時直嗆警方「打我啊!」,事後酒測呼氣數值高達1.15毫克。
被江嫌撞擊僥倖活下來的吳姓工人仍住院觀察中。江嫌在東區所內,一再喃喃地說,「我是過失,又不是故意的」。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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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嫌第二度肇事後,賓士車卡在車陣內,他才下車被警方逮捕。(記者張瑞楨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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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嫌賓士車的行車記錄器,拍下他撞上工人前的畫面。(記者張瑞楨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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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嫌被捕之後,乾脆躺在地上,喝得爛醉醜態百出。(記者張瑞楨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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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嫌撞死人又肇事逃逸,他卻在派出所內說,他是過失,不是蓄意。(記者張瑞楨翻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