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春廣告上貼出誘人照片。(圖/翻攝畫面,下同。)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一名50歲未婚的國小王姓老師因為有性需求找不到抒發管道,日前看到賣春廣告上的女子年輕漂亮,還標榜「絕對讓你回味無窮,還會意猶未盡」,一時忍不住便前往一探究竟,沒想到照片上的正妹根本是個中年婦女,還遇上警方查緝,事後被依違反社會維護法裁處。
台中市政府警察區東區分駐所員警執行網路巡邏時,發現有不肖人士在自由路某住商大樓經營色情個人工作室,標榜「一對一」台灣女子服務,因此案中展開調查,經過多日埋伏,終於發現王男在騎樓下左右張望、形跡可疑,後來邊看手機邊掀開某輛機車坐墊,拿取大樓磁扣後上樓,50分鐘後又出現,研判應該是尋芳客,上前質問後他也坦承買春。
王男供稱,自己是國小老師,生活正常收入穩定,只是沒有結婚的他難以處理生理需求,日前因為收到情廣告訊息,又覺得宣傳照片很吸引人,還標榜「溫馨,大絕招,等哥哥來體驗」,好奇心驅使讓他決定一試,想來個「愛的初體驗」,但沒想到抵達現場才發現賣淫女子從正妹變老妹,身形也不若照片中纖細,明顯廣告不實,想說「既來之則安之」也只好硬著頭皮做了,沒想到初次體驗就被抓。
▼王男初次買春就大踩雷。
賣春的40歲李姓女子則表示,她是因為丈夫賺的錢不多,才會出來「上班」,以添補家用,當初看報紙廣告應徵,只需每天到出租套房「做手工」,至於攬客廣告、辦公室及用品都由公司提供,工作內容及環境還算單純。全案訊後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並進一步追查幕後色情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