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自首犯下14年前汽車旅館強盜案,卓男說他想與過去作個了結、重新做人,當年的同夥林某被傳喚到地檢署,也自己心裡有數,坦承一起犯案,檢方依加重強盜罪起訴卓、林兩人。
起訴書指出,93年3月間卓男(35歲)與林男(36歲)因缺錢花用,下午4時許共乘一部機車到大里區某汽車旅館,分持西瓜刀由前、後門侵入該汽車旅館,而到了櫃檯區,由林把風,卓進入櫃檯室內準備搜刮財物,但陳姓櫃台人員在場,直接持刀攻擊,砍傷陳某右上臂、手臂,又因逃跑雙膝擦傷等,為了逃命奪門而出,卓在抽屜搜刮5000元現金後,與林一起逃逸朋分花用,刀械已丟棄。
此案一直沒有破,現場也沒有監視器畫面,成為懸案,直到去年底卓某向警方自首,並供出林姓同夥。警方根據他的供詞與現場蒐證相符,傳喚林嫌到案,林某也心知肚明,坦承犯案。
卓某來自首向警方表示,想與過去的荒唐日子作個了結、有重新做人的機會,警方樂觀其成將他移送法辦,依加重強盜罪起訴兩人。
-
自首犯下14年前汽車旅館強盜案,卓男說他想與過去作個了結、重新做人,當年的同夥林某被傳喚到地檢署,也自己心裡有數,坦承一起犯案,檢方依加重強盜罪起訴卓、林兩人。示意圖。(記者楊政郡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