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民黃男兩個月前涉嫌持空氣槍至醫院,在急診室涉嫌朝地面扣扳機兩次擊發,要求許姓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證明精神狀況正常,以報考書記官,經醫護人員報警查獲,台中地檢署今天依違反醫療法將黃男起訴。
檢察官偵訊時,黃男(43歲)坦承持空氣槍至醫院急診室開空氣槍開槍,又有醫師、護士指證,檢方以他曾犯竊盜、性騷擾被判刑,五年內再犯有期徒之罪,為累犯,遂請法官加重其刑。
起訴書指出,黃男於6月27日上午,不具殺傷力的空氣槍前往台中市中區平等街澄清醫院平等院區,未經掛號直接闖入平等院區急診室許姓醫師急診診療室。
黃男持空氣槍朝地面扣扳機兩次擊發,並將護士及其他病患趕出急診室後,要求許姓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證明他精神狀況正常,以報考國家考試,妨害許姓醫師及侯姓護士執行醫療業務,經醫護人員發現報警查獲黃男,並扣得空氣槍。
報導來源:聯合新聞網【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