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44歲黃男侵入中區某盲人按摩店,對店內有弱視年輕女子眼睛噴灑辣椒水,強取女子身上包包(內有15萬現金),女子忍住眼睛刺痛,全力保護包包又大喊搶劫,鄰居聽聞圍過來,黃男才放棄包包逃逸,警方依監視器鎖定黃嫌,台中地檢署依強盜等罪起訴。
黃嫌偵訊時辯稱,他是想進去消費,叫門沒人理,覺得人格不受尊重,才拿辣椒水噴對方。黃嫌否認強盜,辯稱他要離去時,女子拉住他的塑膠袋,他想說抓她腳邊的包包來與她交易,但還來不及說清楚,小姐一直喊搶劫,他有說小姐冷靜,不是要搶劫,後來就兩組人過來壓制他,他是使出「金蟬脫殼」,放棄所有東西才跑出去,只是想拿回袋內襯衫。
起訴書指出,黃男約在案發前一週,於第一廣場買辣椒水一瓶,106年6月25日下午3時許,在中區盲人按摩店外來回排徊數次,發現店內有男子及一旁廟內有其他人,就回頭沒有侵入,約下午3時43分店內僅一年輕女子(盲人按摩技術士店長的女兒,同住在該屋內,眼睛有弱視)躺在椅子上休息,進入店內內朝女子眼睛噴辣椒水2次,然後強取女子的黑色包包。
女子忍住刺痛,緊抓包包又大喊搶劫,與黃嫌進行拉扯,驚醒廖姓鄰居趕過來協助壓制黃嫌,後來黃嫌放棄包包而未遂、逃逸。
警方根據監視器鎖定黃嫌,3天後持拘票拘提到案,但到案後滿口狡辯,只坦承噴辣椒水,否認侵入住宅及強盜罪。檢察官依強盜等罪起訴。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