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86萬元和解 改判8年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毒販張宗霖去年3月被中市警方圍捕時,竟開車衝撞員警突圍,把偵查佐陳志成撞飛10多公尺,顱內出血一度命危,台中地院一審依殺人未遂與販毒未遂罪,判處徒刑8年6月,他以羈押期間抄寫大悲咒為陳員祈福、願賠償86萬元和解為由,請求法官減輕量刑,台中高分院認為他與陳員和解,陳員已不追究,酌予減刑6月,改判徒刑8年。
判決書指出,張宗霖於網路以「櫻井莉亞」代號販毒,去年3月10日與毒蟲約在北屯區,交易K他命3罐、毒咖啡包20包與搖頭丸10顆,被埋伏的中市五分局員警前後包夾,張男開車衝撞警察突圍,把五分局偵查隊偵查佐陳志成撞飛,他逃離後先湮滅毒品等證物,翌日向警方投案。
被撞成重傷的陳員頭部外傷腦出血,一度命危,在醫院昏迷1個多月才逐漸恢復意識,張男宣稱他無意撞警,無殺人犯意,「因為我當時害怕緊張,所以就加速逃逸」,但台中地院一審認為,張男明知衝撞警察極有可能造成警察死亡,已有殺人的間接故意犯意,據此依殺人未遂與販賣毒品未遂罪,重判徒刑8年6月。
張男上訴指自己相當後悔,被羈押期間抄寫大悲咒為陳員祈福,他願賠償86萬元給陳員(已先交付16萬5000元),雙方已和解,聲明減輕量刑,台中高分院認為,張男惡性重大,但已與陳員和解,陳員也痊癒復職,酌予減輕6月,依殺人未遂與販毒未遂罪判處徒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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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毒販撞飛的偵查佐陳志成(左)一度命危,台中市長林佳龍(中)曾前往醫院探視。(資料照)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