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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黨產會6月20日將召開中廣聽證會,針對原屬日產的台灣放送協會土地及房舍,全台各據點如何落入國民黨手中?黨產會委員表示,最早是訓政時期「黨國不分」的國防最高委員會裁示,台灣放送協會房產以「轉帳撥用」方式,交由國民黨中央廣播事業管理處無償使用。(資料照)
2019-06-11 10:15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行政院黨產會6月20日將召開中廣聽證會,針對原屬日產的台灣放送協會土地及房舍,全台各據點如何落入國民黨手中?黨產會委員表示,最早是訓政時期「黨國不分」的國防最高委員會裁示,台灣放送協會房產以「轉帳撥用」方式,交由國民黨中央廣播事業管理處無償使用。。
據黨產會調查,原台灣放送協會「嘉義放送局」資產,1945年被中央廣播事業管理處接收,中廣公司來台後繼續使用迄今。
委員表示,嘉義放送局戰後變成中廣嘉義台,1982年底前台灣省政府出售該台給中廣,並於1984年將文教區用地變更為住宅區;中廣於2011年間出售部分土地給第三人,其他目前仍為中廣所有。
台北放送局電台部分,日治時期原為台灣總督府交通局遞信部,日本政府在1930年為發展台灣廣播事業,將廳舍一部分改建為「台北放送局」電台。
1945年11月1日,「中央廣播事業管理處」台灣區接收專員林忠開始接收台灣放送協會及駐台廣播機構,並設址辦公暫在台北市新公園,該地亦為二二八事件,台人廣播號召對抗陳儀腐敗政權的地點。
黨產會調查,中廣公司使用該處國有財產長達27年,直至1972年中廣於台北市仁愛路的廣播電視大廈完工後,國民黨才將該處房屋交還台北市政府,現為二二八紀念館。
在板橋播送機室,1945年11月「中央廣播事業管理處」接收板橋機室,中廣公司來台後繼續使用該機室,國民黨一直到1985年再以「作價轉帳」為由,要求將國有財產移轉為中廣所有。
委員提及,後經交通部提起訴訟,最高法院於2014年8月判決交通部勝訴確定,並於同年11月回復登記為國有。
但交通部起訴前,中廣公司在2002、2003年間將部分土地出售第三人,現已興建住宅出售,相關出售國產之不當利得,黨產會後續也將追討。
台中台部分,日治時期為「台灣放送協會台中放送局」,1935年日人於台中市水源地設置放送所,另於北屯設有播送機室。
1945年台中放送所及北屯機室被中央廣播事業管理處接收,中廣來台後續使用至1998年才交還台中市政府,建物現為市定古蹟。
另一處國家收回的「民雄播送機室」,當年為日本為擴大對華南地區及東南亞國家的宣傳,在嘉義民雄所設置。1945年11月由中央廣播事業管理處接收,中廣來台後使用該機室,地上建物已收回,現為國家廣播文物館。
台南台方面,原為「台灣放送協會台南放送局」,1932年日人於台南市南門町所設立,1945年由中央廣播事業管理處接收,中廣來台續使用至1997年,2001年由台南市府指定古蹟,現為台南市南門電影書院。
此外,在東台灣的花蓮台,原為「台灣放送協會花蓮港放送局」,1944年日本政府及台灣放送協會於花蓮市民勤段設置放送所,1945年為中央廣播事業管理處接收,之後交給中廣使用。
黨產會指出,交通部於1987年間以買賣為登記原因,移轉所有權給中廣公司,交通部2006年11月提起訴訟,請求中廣公司塗銷上開土地所有權人為中廣公司之登記,經台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更三審,以上開移轉登記違反登記時的「國有財產法」無效為由,於2015年2月判決交通部勝訴確定,並於同年12月恢復登記為國有。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