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認同 重病者有權利不接受治療折騰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南投縣陳姓男子獨自照顧患有糖尿病的父親,陳父2年前因代謝性休克心肺衰竭死亡,檢方認為陳男未按照醫囑帶父親定期回診、追蹤,且未能提供正常飲食營養,致陳父因慢性疾病及長期營養不良死亡,依遺棄致死罪起訴陳男;但陳男指,父親自認要去做神仙了,不願再接受治療,才沒回診,台中高分院採信陳男說詞,並認同重病者有權利不接受治療的折騰,昨判他無罪。
高分院判決書指出,現今社會觀念,重病之人為避免遭受病痛折磨,要求病發時不必送醫,也有患病之人為了不拖累家人,要求家人不必將他送醫,病發時是否一定送醫院救治,使病痛纏身的苦難身軀繼續遭受折磨,為現今社會上每一個人的重要課題。
陳男的父親罹患糖尿病,由他獨自照顧,2016年2月陳父出院後,未按照醫囑定期回診、追蹤,同年4月28日陳父因代謝性休克心肺衰竭死亡。
陳男辯稱,父親於2016年初連續2次住院,2月8日因藥量誤差致父親差點死亡,74歲父親不太信任該醫院,也說這樣很痛苦。不過醫生說是老化,大小便沒辦法控制,只說要按時吃藥,父親住院期間精神恍惚,可以認得他,可以講話但很慢,父親曾說他快不行了,要去做神仙了。
後來醫生說可出院了,問醫生這樣會好嗎?醫生說只能用藥物控制,出院時有交代要回診,父親回診1次,2016年2月15日未回診,是因父親自己不想要去,且說很恐怖。
檢察官認為陳男沒帶父親回診,或領取藥物,且未能提供正常飲食營養,使老父親因糖尿病等慢性疾病及長期嚴重營養不良才死亡,顯有遺棄致死之虞。
陳男說,他算不上孝順,但還是有盡到本分,他每天早上5點起床,從南投水里騎車到信義羅娜種菜,後來因父親無法自己飲食,也辭職照顧;有鄰居出庭作證表示,陳男會幫爸爸換尿布、餵藥、餵飯、換衣服,也未曾聽老父抱怨過兒子。
一審法官採信陳男說詞,判陳男無罪。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依法務部法醫研究所鑑定意見,也認定陳父死亡與是否回診,沒有直接因果關係,醫師都束手無策,判陳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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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