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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廖志晃╱南投報導】
南投縣埔里鎮第3市場日前發生大火,攤商生計及後續如何重建,11日成為議員關切焦點,並提議原地修建;不過,原址是停車場用地,燒燬的鐵棚是違建,依法不能重建。南投縣長林明溱表示,請埔里鎮公所先安置攤商,未來朝兼具市場與停車場功能的方向規畫。
民代提議原地修建
縣議員陳宜君、林芳、黃世芳、葉仁創、王彩雲及副議長潘一全等人,在縣議會定期大會中為攤商發聲,希望第3市場能原地修建,照顧近80個攤商的生計;議員並指出,當年攤商從第1市場遷到第3市場,有其時空背景,且近年來攤商繳納的租金,也有450多萬元上繳縣庫,不能因現址是停車場用地或違建,就不顧攤商的生活。
議長何勝豐表示,第3市場大火,沒有造成人員傷亡,已是不幸中之大幸,但是,既然現址是停車場用地,市場要改建就有違法疑慮,誰要擔負責任?他認為現址應該朝多功能使用的目標規畫。
兼具市場與停車場雙贏
林明溱表示,第3市場攤商區是停車場用地,包括埔里鎮公所、縣府及國有財產署都有產權,如果要改建,恐怕有違法的疑慮;由於第3市場管理的權責在埔里鎮公所,因此,請公所提出計畫,如果要重建可以循都市計畫變更程序,變更為市場用地,並興建兼具停車場、市場功能的建築物。
林明溱強調,第3市場位於埔里鎮鬧區,周邊沒有停車場,無論商家進貨或消費者買菜都不方便,如能從長計議,興建符合現代生活需要的市場,不但有助於埔里市區發展,也可以創造攤商、消費者雙贏。
報導來源:中時電子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