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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6
〔記者張協昇/南投報導〕大家可能聽過擄車或擄鴿勒索集團,但您可能沒聽過擄竹排勒索集團!南投縣竹山鎮奉祀媽祖的連興宮,宮內保存一塊被列為古物的「嚴禁勒索竹排船伕碑」,見證清朝時竹山地區曾出現過擄竹排勒索集團,南投縣政府文化局最近並為這塊古碑設置說明牌,揭露這段歷史。
文化局指出,早期竹山居民以竹為經濟作物,砍下後捆結成竹排放入河中運送至市場拍賣,由於利潤豐厚,有下游人家居中攔截勒索站在竹排上的船伕或竹農,官府遂查辦嚴禁勒索竹排船伕,並協調議定酌收竹排放運費,做為林圮埔天后宮(連興宮)及溪洲元帥廟之香燈諸費,由當時的知縣李振青曉諭,於清道光四年(西元一八二四年)設立勒石於天后宮申律,此即為「嚴禁勒索竹排船伕碑」由來。
文化局表示,「嚴禁勒索竹排船伕碑」深具歷史、文化與當時民間經濟活動之研究價值,已列為一般古物,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損毀或竊取國寶、重要古物及一般古物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
文化局說,連興宮另有一件「歲納稻榖定例充為媽祖香燈碑記」,下半部碑文一度遺失,今已找回。此碑年代為清乾隆四十三年設立,具有一般古物潛力,後續將申請調查研究及保存修護,以保護珍貴文化資產。
<p>「嚴禁勒索竹排船伕碑」,目前保存於竹山鎮連興宮內。(南投縣文化局提供)</p>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