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3 10:26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高市陳姓攤商懷疑與自己合作的食品公司經營不善,款項交待不清,她先冒充律師要求對方出面解決,後來又穿上刑警背心,假冒警察揚言要查封公司財物,公司老闆直覺有異報警,警方到場揭穿陳女身分,橋頭地院依僭行公務員職權罪,判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去年5月8日,陳姓女子穿上刑警背心,手拿著手銬,向食品公司的吳姓負責人自稱是警察,並向吳恐嚇說:「你涉及詐欺、洗錢案件,要將你上銬帶往南投警局,工廠內東西全部要貼封條」等。
吳被嚇到恐慌症發作,吳妻先安撫丈夫情緒後,陳女又說:「廠內的生財器具及原料都不可以動,私人的東西都可以帶回去,不能留在工廠內,等一下她的同事會帶回去作為證物」;吳妻直覺有異報警處理,員警據報到場查證身分,確認陳女不是警察後,當場將她逮捕送辦。
橋頭地院審理時,陳女坦承犯行,但辯稱自己沒有恐嚇對方的意思,法官認為,陳女假冒員警身分,佯稱欲將吳男上銬帶往警局,及查封工廠財物,所為非僅影響國家公權力機關的威信,並致使吳男承受相當程度的心理壓力,因此判她有罪,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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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食品公司經營不善欠貨款,女攤商扮刑警登門討債。(示意圖)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