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謝介裕、林彥彤/綜合報導〕南投縣鹿谷鄉溪頭自然教育園區內的動物,在遊客隨意餵食下,繼松鼠飲食習慣丕變後,最近連保育等級屬「珍貴稀有」的藍腹鷴 ,也不再畏懼人群。台大實驗林管處憂心將造成自然生態失衡,在園區張貼「禁止餵食野生動物」的告示牌,也建議中央比照國家公園、立法處分不當餵食行為。林務局則指,餵食保育類動物可視為「騷擾」行為,依野生動物保育法,即可開罰。
溪頭藍腹鷴不怕人
藍腹鷴分佈於中海拔的濃密原始林下,數量稀少,機警性極高,每天只沿著熟悉的路徑活動。溪頭鳳凰山迄天文台一帶林相豐富、氣候涼爽,是藍腹鷴重要的棲地,不時可見公鳥帶著上背白色、下背及尾上覆羽黑色,披著一身金屬光澤的藍色羽緣,獨自或與母鳥在野外漫步或覓食。
但台大實驗林管處人員發現,藍腹鷴原本生性害羞,如今竟然可接受遊客餵食,擔心其野外覓食的能力受影響,也將衝擊自然生態平衡。
台大實驗林管處分析,若民眾不當餵食情況未改善,靠藍腹鷴或松鼠傳播種子的植物可能變少。另一方面,少了被啄食,植物蟲害可能增多,後果難以想像。
餵保育動物最重罰30萬
台大實驗林管處指出,溪頭是一般風景區,不適用國家公園法,無法以遊客隨意棄置廚餘或餵食野生動物,處以3000元罰鍰,希望中央立法管理。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長洪維新也指出,日月潭也面臨民眾隨意餵食台灣獼猴問題,中央有必要針對國家公園以外的風景區訂定相關野生動物「禁餵條款與罰則」。
不過,林務局指出,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規定不得騷擾、虐待或宰殺保育類動物,藍腹鷴屬於保育類動物,若餵食動物而導致破壞生態,可視為「騷擾」行為。針對遊客餵食行為,可先以口頭勸導,但若一再惡意違反或甚至大批民眾惡意違規等,園區工作人員可蒐證,再由主管機關裁罰。違者可處1年以下、拘役或併科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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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頭自然教育園區經常可見藍腹鷴在戶外活動的身影,呈現保育成果。(記者謝介裕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