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4
〔記者黃淑莉/雲林報導〕雲林地檢署會同環保署等單位前天查獲雲姓業者經營的環保公司租用閒置的台鐵斗南穀物倉庫,非法堆置八千七百多公噸的燃煤飛灰,其中台鐵退休的葉姓主任疑為共犯,訊後雲姓負責人及葉姓退休主任分別以六十萬元、三十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吳文城指揮雲林縣調查站、斗南分局及保七總隊,會同環保署、雲林縣環保局及彰化縣環保局前天前往雲姓業者在彰化、雲林經營的環保清潔公司,當場查獲該公司去年七月至今年六月間,承攬台塑石化、麥寮汽電公司的燃煤飛灰清除與再利用作業,卻把燃煤飛灰非法堆置在台鐵穀物倉庫內。
雲林檢方調查,雲男看中斗南穀倉方便囤積煤灰,透過當時在台鐵台中貨運服務所員林服務站擔任主任的葉男租用穀倉,多年來雲男疑似把斗南穀倉當廢棄物暫時堆置轉運站,並向主管機關謊報已再利用完成,前天查獲現場仍堆有八千七百多公噸煤灰。
環保署強調,燃煤飛灰屬事業廢棄物,可再利用,依廢棄物清理法及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規定,應確實進行各階段再利用流向申報,如有貯存需求也應取得主管機關許可。
檢方表示,該環保公司由雲男的黃姓妻子掛名,雲男為實際負責人,將雲、黃夫婦及葉姓退休主任等六人帶回調查,均坦承犯行。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