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社頭鄉員集路2段285巷口被人堆置8堆磚頭及一間貨櫃屋,8月31日夜間張男至社頭分駐所報案,警方查訪後,發現一名蕭姓男子主張,4米巷道30坪土地所有權是他的,用紅漆噴地板寫上「私人土地」以宣示主權,警方連夜圍起封鎖線並架起警示燈,深怕民眾有個閃失發生危險,同時認為蕭男已涉公共安全,將依法送辦。
▼巷道圍八堆磚塊,寫私人土地,涉公共安全將地主送辦。(圖/記者唐詠絮攝)
該土地位在社頭鄉市區內,車水馬龍,對面有超商、3C專賣店,小吃店等等,是精華地段,也是社頭國中、小的下課必經之地,附近的民眾指出,蕭男在今年初就搬來一只大貨櫃擋在巷道,影響巷道內將近60戶的居民出入,後經公所處理後,貨櫃屋移往最內側,沒想到昨8月31日晚間又有新動作,購置8堆紅磚,似有建屋「佔路」之準備。
▲巷道圍八堆磚塊地上還寫私人土地,涉公共安全將地主送辦。(圖/記者唐詠絮攝)
居民則表示,遭到蕭男圍起來的巷道出入很不方便,甚至連車子都無法進出,這種誇張又蠻橫的行為,希望社頭鄉公所能出面,拿出魄力,為住戶行的安全把關。況且蕭男說是買下這塊285巷口土地,同時在鐵皮屋貼上公所出具的買賣公文,附近的居民都對此感到搖頭不解, 40年來,公部門在其上鋪設柏油並做道路整修或施設側溝,原地主都沒意見,可見是「默認這是既有道路」。
▲▼蕭男在鐵皮屋貼上買賣公文。(圖/記者唐詠絮攝)
公所主任秘書詹沛則說,現蕭姓地主以法拍的方式取得30坪土地,當初取得的法拍文件就註明「供不特定人員往來通行之通路」,蕭男應循法律途徑向法院聲請「拆路還地」,法院若判決勝訴,居民自然不能走,而不是擅自圍路,此種行為真的很不可取。
▲巷道圍八堆磚塊,寫私人土地,涉公共安全將地主送辦。(圖/記者唐詠絮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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