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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8「給回扣就可取得案件」
〔記者陳冠備、張聰秋/彰化報導〕彰化地檢署偵辦彰化縣伸港鄉公所納骨堂工程貪瀆弊案,除查出無急迫的工程仍在鄉長等人主導下通過,白手套還供出關鍵證詞:「是鄉長要你們配合,有給回扣就可取得案件」等情,認定鄉長曾煥彰涉索回扣828.8萬元,鄉代會主席林其瑞拿到600萬元,昨將曾嫌等7人起訴。
彰化縣長王惠美擔任立委時,曾煥彰是其伸港服務處秘書,地方認為曾是王的「愛將」;王惠美昨對本案不予回應。今年3月全案爆發後,縣府於4月11日指派參議曾金來代理鄉長職務。
檢方追查,伸港鄉公所第一公墓第三納骨堂(孝恩堂)原規劃地下一樓至一樓設納骨櫃,2015年6月完工,鄉長曾煥彰上任後變更地下一樓至五樓皆為納骨櫃,得以重新發包並向廠商索回扣,他還邀無黨籍的林其瑞共謀其利,雖有人質疑第一、二納骨堂還有4千塔位,增設無急迫性,但仍在曾、林主導下通過增設案。
給1成5嫌少 回扣高達3成
曾、林找來王姓廠商擔任白手套,王跟謝姓建築師、邱姓納骨櫃廠商暗示,該工程是鄉長要求配合,願給回扣就協助取得設計案與工程案等語,在林其瑞住處協議時,謝願以決標金額15%為對價,邱希望扣稅後再提撥15%、20%決標金額為對價,但林以「要跟鄉長分配」等由,要求提高至30%。
鄉長、鄉代主席合拿1400萬
最後謝男以192萬4千元得標,邱以4733萬元得標,曾拿到828.8萬元、林拿到600萬元,白手套拿到30萬元酬庸。曾嫌還利用公所發包出國考察旅遊採購案機會,洩密給許姓業者標得前往中、日等5件採購案。
檢察官偵查時,曾、林等人承認犯行,檢方認為曾等人嚴重敗壞官箴,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
檢方移審後,彰化地院認為仍有部分案情待釐清,裁定曾煥彰、林其瑞繼續羈押禁見。
彰化伸港鄉公所第一公墓第三納骨堂(大圖,取自伸港鄉公所官網)爆發增建工程弊案,鄉長曾煥彰(取自臉書)、代表會主席林其瑞(取自臉書)都被起訴。(記者陳冠備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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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