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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6 15:41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多發一票害我落選!」去年五合一大選,彰化縣芳苑鄉崙腳村年輕候選人陳嘉隆,尋求挑戰3連霸老村長陳本地,最後以1票之差落選,事後他發現領取村長選票比領取縣長選票多1票,認為是彰化縣選委會違法作票,提告當選無效。彰化地院審理,選舉人不須領取全部選票,只選村長不選縣長並不違法,駁回原告之訴。
判決書指出,去年芳苑鄉崙腳村村長選舉在第1027號投開票所舉行,依公告選舉人數734人,當日村長選票發出580票,縣長、鄉長、議員與鄉代部分發出579票,最後村長開票結果,陳本地(75歲)以280票險勝陳嘉隆(37歲)279票。
陳嘉隆不滿主張,縣長、鄉長等其他選舉選區範圍比村長選區廣泛,發出選票理應比村長多,但村長選票卻比其他選舉多,且與當選者僅差1票,沒有人會僅領村長票,顯然彰化縣選委會辦理村長選舉有重大違失或違法作票嫌疑,依選罷法規定,請求判決當選無效。
彰化縣選委會辯稱,依中選會頒訂「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全國性公投開票所人員手冊」規定,選舉人並不當然必須領取全部有選舉權之選票,亦得僅領取部分選票,原告指控並非事實,且經查崙腳村共3人競選,陳本地280票、陳嘉隆279票,另有黃錫明12票及無效票9票,不能僅以村長領票數不同就指控違法作票。
法官審酌,陳嘉隆主張僅屬臆測,且未能提出選委會辦理的村里長選舉有何違法的具體事證,駁回原告之訴,仍可上訴。
雖然陳本地順利三連霸村長,不過其劉姓表弟涉嫌以一票2000元幫忙賄選,日前被依違反選罷法判有期徒刑1年7月,緩刑4年;彰化地檢署去年12月也對陳本地提當選無效之訴,目前審理中。
陳嘉隆不滿投村長比縣長多1票,指控彰化縣選委會作票。圖非當事照。(資料照,記者陳冠備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