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雲襌寺成共產主義基地。(記者顏宏駿攝)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台灣公民李明哲到中國,沒做什麼事,卻被中共政權指控「顛覆國家政權」,至今還無法返台,反觀建商魏明仁,自詡為中國人,取得彰化縣二水鄉碧雲禪寺產權,將寺廟改造為「共產主義基地」,不承認台灣主權,每天升五星旗、唱中國國歌,至今逾半年,政府對他毫無作為,彰化縣民進黨籍縣議員許書維說,魏明仁的碧雲禪寺是「彰化之恥」,明目張膽顛覆國家卻沒事,政府應拿出作為「以牙還牙」。但也有民眾說,「不用理他」,魏明仁不算什麼咖,台灣是自由的國家,有他安然存在,印證兩岸政權大不同。
許書維今天到碧雲禪寺旁關心被「趕出門」的比丘尼,他說,李明哲「被認罪」,讓他感慨萬千,魏明仁在此地逾200天,每天升中國五星旗,唱中國國歌,政府對他卻毫無作為。
他說,這種人若在早年,再就被拖出去槍弊了,怎可能讓他如此囂張,特別是「李明哲案」發生後,李明哲沒有做任何事,中國卻毫無理由把他抓起來,審訊時,要他唸稿「自白」,滑天下之大稽,這是中國用該案恐嚇台灣人,「你們台灣人都是無三小錄用」。
不過,也有民眾認為「不用理他」,謝姓民眾說,魏明仁這種人恨不得「你來抓他」,抓他新聞炒大,他就越出名,實際上,他在自己的土地「作宣示」,沒有礙著誰,應該沒罪,如果政府「大動干戈」就「正中其下懷」。
縣府說,該案雙方(魏明仁與比丘尼)對於產權的認同仍有歧異仍在訴訟中,目前等待官司定讞再進一步動作。
依刑法100條,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但彰化檢方表示,刑法100條的成立要件必須有強暴或脅迫的行為,魏明仁在私人的土地上「做動作」,為「思想犯」,台灣是言論自由的國家,所以檢警無法作強制性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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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書維(右穿背心者)今到碧雲禪寺關心在旁泓法的比丘尼。(記者顏宏駿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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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雲禪寺遍插五星旗。(記者顏宏駿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