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綿傑、楊淳卉/綜合報導〕空污議題全民關注,行政院與立院民進黨團就「空污法」修法達共識,研擬空污基金中央地方分配比例及方式。環保署長李應元昨指出,將保留權限給地方政府,涉及排污的工廠操作許可證可由各地發,但相關標準由中央訂,目前各地不一的許可證期限、縣市政府空污防制計畫,未來都將統一以三年為期。此外,評估固定污染源收空污費仍未達到減污成效,不排除明年秋冬再增收三至四成空污費。
固定污染源未減污 擬再加收費用
李應元解釋,原本空污法修法是訂出許可證展延期限為二至五年,但行政院長賴清德昨與地方縣市首長會談時接受建議,決議將展延期限統一訂為三年,有重大違規狀況可以降到三年以下,其他包括縣市政府的空污防制計畫也是統一以三年為期程。對於有環團呼籲每年都要業者換證,他認為,是不太合理的。
至於空污基金的運用,屬空污嚴重區的民進黨高雄市立委劉世芳、賴瑞隆、台中市立委張廖萬堅呼籲,固定污染源徵收的空污費應全數留給地方,移動污染源空污費撥給地方政府的比例,應由現行的二成提升為四成,才能真正幫助地方政府落實空污防制。
李應元:空污基金應由中央調度
但李應元認為,有些縣市財政較困難,應該要有中央可以居中調度的空間,各地因為地形氣候條件不同,確實也應依照受害程度來做分配,而不是平均分配。
李應元也提到,空污法中新增了「好鄰居條款」,意即空氣污染是沒有界線,例如彰化,彰化南部受到六輕影響、彰化北部受到台中火力發電廠影響,討論空氣污染防制計畫時,可以與鄰近縣市共同進行。
跨年活動將近,李應元也呼籲,各地方政府、團體單位在辦相關活動時,如果要放煙火,可將發射數減少,以各種聲光或者更有創意方式來豐富節目內容,減少一點污染。
大型活動將劃設空氣品質清淨區
而環保署未來也會針對大型活動設定「空氣品質清淨區」,例如台北燈會在西門町舉辦,易因人潮洶湧造成空品不佳,就會設定活動期間禁止車輛進入。
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與南部反空污大聯盟昨也於立院召開記者會,說明將在十二月十七日在台中、高雄同步舉辦反空污抗暖化大遊行。導演吳乙峰、柯一正、王小棣等人將到場力挺團體的訴求,盼政府能夠改善目前的空氣品質,還給人民健康的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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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12日舉行記者會,由理事長葉光芃(右3)主持,邀請導演柯一正(左3)等與會,提出反空污就是反集權、反歧視、反愚民,敬邀全民一起為空氣而戰。(記者黃耀徵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