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手球國手陳敬鎧涉詐保案,二審仍宣判他有罪。(記者黃佳琳攝)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前手球國手陳敬鎧9年前發生車禍,事後向肇事者求償1千多萬元,還向3家保險公司領取522萬元保險金,但卻被查出他涉嫌裝瞎詐保,一審判徒刑4年10月,二審今宣判陳敬鎧應執行徒刑1年2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定讞。
高雄高分院指出,98年11月24日晚間,當時就讀彰化師大體育系的陳敬鎧,騎機車行經彰化市區,與開車的國小施姓老師發生擦撞受傷;陳男在車禍後前往彰化基督教醫院檢查,佯裝視力受重創,雙眼視力均在0.01以下,取得「重度視殘」診斷書,陸續向南山、國泰和明台產險3家保險公司領取共522萬元理賠金。
車禍後被陳敬鎧索討1384萬元的施姓老師,為了確認陳的病情,自己跑到彰師大蒐證,竟發現陳不但能正常參與校內活動,還幫同學拍照、跳舞、教小朋友丟飛盤等;施姓老師把看到的一切錄影蒐證,向保險犯罪防制中心檢舉,交由檢警介入偵辨。
事後,陳男以30萬元和施姓老師達成民事和解,但因涉及刑事詐欺罪,陳男被雄檢起訴,高雄地院判他徒刑4年10月,民事部分並賠償400多萬元,高雄高分院經過1年多審理,今認定陳敬鎧涉詐保,但因一審論刑過重,仍判他有罪。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