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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地>各方搶地 國土法挑戰大 – 我是在地人

<搶地>各方搶地 國土法挑戰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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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哲旭/專題報導

歷時20多年,管理範圍遍及全台陸域與海域的「國土計畫法草案」於今年8月底完成初稿。未來營建署將辦理「全國國土計畫」、「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國土功能分區」,以2036年為期,規劃台灣未來土地使用的藍圖。

國土計畫以土地永續發展為目標,衡量產業、資源、能源、農地、人口等面向,規劃出四大分區。然而在龐大的計畫面前,因為歷史、環境,甚至人性等因素,幾乎破碎的台灣土地,如何清理長年土地管理寬鬆的沉痾,並滿足各方對於土地的需求,讓土地獲得有效利用,是國土計畫法必然要面臨的挑戰。

挑戰1

區域計畫千瘡百孔 國土法需除弊

山坡地胡亂開發、農田中違章工廠矗立、工業用地雜草叢生,台灣在土地利用上的零散、無效率成了國家發展的阻力,更是空拍鏡頭下最醜陋的風景。政大地政系邊泰明教授指出,目前土地規劃管理最重要的三法為「國家公園法」、「都市計畫法」以及「區域計畫法(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其中問題最大的就是區域計畫法。

邊泰明分析,區域計畫法屬於現況的管制,而非長遠的規劃,出現發展需求時透過申請許可方式變更用地,管制上又寬鬆,導致區域規劃功能不彰,土地利用零碎,更因為變更容易使得不肖人士有利可圖,在土地使用上並未依照計畫進行,而是藉由囤地、炒地等方式撈錢,或是將農地蓋為工廠降低取地成本。

面臨上述問題,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的王文林組長指出,國土計畫法將取代區域計畫法,與區域計畫法不同之處在於,國土計畫較為主動,由地方政府與產業部門提出需求,並由國土計畫劃設分區,提高土地變更難度。綜合計畫組蔡玉滿科長則表示,過往縣市政府財力、人力不足,無法有效取締、拆除土地違規,因此未來國土計畫將鼓勵民眾檢舉,將罰緩納入國土永續發展基金,用於獎勵民眾、提供經費給縣府處理土地違規。

由此可見,過往的區域計畫法在規劃與管理上都有嚴重漏洞,而國土計畫則背負除弊責任。國土計畫法的優勢是擷取過往土地管理經驗,關鍵則在於是否著重全盤性與長遠的考量,除了民眾取締外也應想辦法落實管理相關法規,才能不蹈區域計畫之覆轍。

挑戰2

國土規劃各方搶地 區位重疊很難處理

國土計畫規劃過程中,不可避免的就是各方對土地的爭取,蔡玉滿說:「各單位當然希望土地是愈大愈好,而且立場強硬,國土計畫法負責協調工作,不斷開會協商,若難以協調將交與行政院做出定調。」目前經濟部提出未來產業用地需求為2211公頃,農委會則依據糧食安全為原則,以74萬公頃至81 萬公頃為目標值。對此蔡玉滿分析,由於比例相差懸殊,因此問題不在於量,而在區位重疊的衝突,一塊好的農地往往也相當適於建造工廠。

國土計畫採用劃分區位的方式處理區位競合問題,但這屬於目的而非手段,牽涉到的是過往零散開發的後果,像是區域計畫中一些工業用地因土地供給不足或人為炒作,導致廠商在農地中興建工廠,至今已發展出成熟生產聚落,以彰化頂番婆的水五金產業為例,600家廠商中約四成六為違章工廠,目前仍無確定處理方式,又或是都市擴張時工廠、住宅、商業雜用,未來在區位劃分上恐讓主管機關傷透腦筋。

此外,國土規畫也需面臨城鄉發展不均的問題,蔡玉滿指出,以前的地政觀念是縣市均衡發展,現在則是適性發展,當然有縣市會抱怨分配的農地量過多,國土計畫的處理方式是要求縣市政府提出發展計畫,經由相關部會、環團審查後劃出適當的土地量,由於各縣市提出的發展用地量會經過評估,因此總量不會破功。對此邊泰明認為,每個縣市都希望爭取土地求產業發展,評估單位必須相當嚴格,此外也可以在產業土地的利用上發展創新辦法,像是調整容積率等,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 國內工業用地遭到大量炒作、囤積,中小企業在沒有足夠財力使用的狀態下,許多工業用地因此閒置。照片為閒置的彰濱工業區土地。(圖截自Google Earth)

    國內工業用地遭到大量炒作、囤積,中小企業在沒有足夠財力使用的狀態下,許多工業用地因此閒置。照片為閒置的彰濱工業區土地。(圖截自Google Earth)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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