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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7 06:53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車姓男子持槍殺人未遂被捕,法官裁定20萬元交保,他卻不珍惜,交保後隨即加入詐欺集團當車手,去年7月在彰化縣一處銀行提款機前被捕,法官裁定准予羈押至今,他提出抗告。已坦承犯行,且於今年1月在監獄中與女友結婚,又罹患腦腫瘤等理由聲請保釋,法院卻認為,車男交保後繼續犯罪,危害社會重大,又有反覆犯罪之虞,偏頭痛卻誇大為罹患腦腫瘤,新婚也非羈押與否的考量要件,裁定繼續羈押。
裁定書指出,車男在2017年間與林姓女子交往(今年1月結婚),他不滿林女的江姓前夫,離婚後仍對林女施暴,教唆男子吳明桓於2017年10月12日,槍擊江男重傷,警方翌日逮捕兩人,車男羈押不到2個月,同年12月初被法官裁定20萬元交保。
車男並未珍惜交保機會,加入詐欺集團當車手,去年7月23日凌晨,在彰化縣秀水鄉盜領贓款被捕,這次法官不再給他機會,裁定准予羈押,期滿後又裁定延押,至今已羈押10個多月。
車男屢次聲請交保,理由是他坦白交代案情,沒有逃亡之虞,法院都裁定駁回,今年2月與4月,又分別延長羈押兩個月,車男再提抗告,宣稱1月跟女友新婚(俗稱獄中結婚),又罹患腦腫瘤,必須交保就醫。
台中高分院卻認為,車男當車手於秀水鄉被捕,這部分的加重詐欺案,已判刑3年8月,宣告強制工作3年,目前二審中,另外,殺人未遂罪部分,一審已判處6年10月徒刑,兩案的刑期都不輕,車男宣稱罹患腦腫瘤,醫院診斷卻是偏頭痛,新婚也不是羈押與否的衡量要件,另外,車男當車手犯行遠及南部,部分詐欺案由台南地院與屏東地院審理中,車男有反覆犯罪之虞,且危害社會重大,駁回交保聲請,繼續羈押,可再提出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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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男以新婚與罹患腦腫瘤為由聲請交保,被法官駁回,圖為警方查獲詐欺集團情景,與本案無關。(記者張瑞楨翻攝)
<p>車男以新婚與罹患腦腫瘤為由聲請交保,被法官駁回,圖為警方查獲詐欺集團情景,與本案無關。(記者張瑞楨翻攝)</p>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