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進毅將邱姓債主殺害後,棄屍員山鄉山區,宜蘭地院今天審結,依照殺人、遺棄屍體罪重判16年徒刑。(資料照)
2018-09-04 20:04
〔記者張議晨/宜蘭報導〕57歲男子吳進毅積欠邱男71萬5000元,不堪每月5萬元的利息壓力以及邱男逼債,今年1月30日以紅色細布條勒死邱男,還將屍體棄屍員山鄉山區,吳男事後被警方鎖定後投案,宜蘭地方法院審結,依殺人、遺棄屍體罪,重判16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全案可上訴。
吳男從事碗盤生意,警方訊問時供稱,他積欠65歲邱男71萬5000元,但事後邱男不斷向他討債,還曾拿農藥到他家威脅「不還錢就一起喝農藥自殺」,自己每月要支付5萬元利息,被逼急了憤而殺人。
今年1月30日上午9點,吳男佯稱要還錢,約邱男在宜蘭市東港路碰面,吳男開小貨車、邱男則開轎車,兩人在巷弄談判時起爭執,吳男隨後騙邱男載他去向胞兄拿錢,上邱男小客車後座後,突然拿出細布條勒邱男脖子10分鐘,確認死亡後才鬆手。
吳進毅接著戴上棉質手套,將車內邱男屍體拖至後座,開著邱男車子將屍體載到員山鄉長嶺路段,推落山坡棄置,隨後逃離現場,將作案車輛停在壯圍鄉國道5號,丟棄手套及轎車鑰匙逃逸。
邱男陳姓同居人聯絡不上邱男,先找上吳進毅,吳男佯稱他清償欠款後,邱男就離去,陳女隨即向警方報案協尋,吳男得知後,隔天還跟著陳女赴警局,聲稱幫忙找人,卻被警方發現講話內容顛三倒四。
訊後吳男雖被請回,但察覺自己被警方鎖定,2月1日清晨5點到派出所自首,坦承殺人棄屍。
宜蘭地方法院合議庭今天審結,認為吳男因積欠邱男71萬5千元債務,邱男要求需清償全部欠款,還稱要叫小弟催討,吳男卻持布繩強力勒住被害人頸部,致邱男室息死亡,手段兇殘,還將邱男屍體棄屍,任令遺體曝曬雨淋,兩天後才自首接受裁判。
宜蘭地院指出,吳男到案後坦承犯行、尚知悔悟,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未取得被害人家屬原諒等一切情狀,殺人部分,處有期徒刑14年8個月,褫奪公權6年,遺棄屍體罪判1年半,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6年,褫奪公權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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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進毅將邱姓債主殺害後,棄屍員山鄉山區。(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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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進毅用紅色布條勒死邱姓債主後,棄屍員山鄉山區。(資料照)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