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30 18:17
〔記者張議晨/宜蘭報導〕20歲黃姓男子在網路結識未成年少女小花(化名),兩人相識後墜入情網,交往後多次發生性行為,還曾在7小時內於桃園市、基隆市住宅床戰3次,小花事後懷孕墮胎,父母發現後控告黃男,宜蘭地方法院審結,認為小花雖未成年,但發生關係時兩人為男女朋友,過程並未脅迫,依妨害性自主罪,判黃男6個月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20歲的黃姓男子102年時曾因縱火被基隆地院判刑4年,105年7月7日假釋出監。黃男出監後,在網路認識小花,兩人相識不久即墜入情網,成為男女朋友。
105年12月某日晚間,交往多時的兩人在宜蘭縣宜蘭市住家內發生性行為,隔年9月至10月,兩人陸續在桃園市、基隆市等民宅發生4次性行為,其中,10月2日間下午3時至晚上10點,兩人短短7小時內,在基隆市、桃園市民宅床戰3次。
小花事後發現自己懷孕,去年10月到醫院做中止妊娠手術(人工流產),小花父母得知後氣炸,控告黃男妨害性自主。
黃男到案後,坦承與小花發生性行為,且法院審理過程也坦承不諱;承審法官調查,黃男與小花性交時,小花還未滿16歲,黃男曾因縱火被判刑入監,卻因無法克制情慾而與小花性交,法紀觀念淡薄,影響小花身心發展。
不過法官認為,黃男小花兩人是男女朋友,才發生性行為,過程並未使用暴力,且事後黃男也與小花家人達成調解,並交付第一期款20萬元,取得小花父母諒解,依照兩人發生5次性行為,按妨害性自主罪,分別判黃男2至3個月徒刑,合併執行6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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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歲黃姓男子在網路結識未成年少女小花(化名),兩人交往後多次發生性行為,宜蘭地方法院審結,認為小花雖未成年,但發生關係時兩人為男女朋友,依妨害性自主罪,判黃男6個月有期徒刑。(記者張議晨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