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1 區漁會代表共51人 起訴逾半
〔記者張議晨/宜蘭報導〕宜蘭地檢署偵辦蘇澳區漁會理事長選舉賄選案,理事長蔡源龍及前國大代表林明昌涉嫌招待會員代表出遊及宴飲,八月初被依違反漁會法起訴。檢方昨追加起訴廿九名受招待的漁會代表;蘇澳區漁會代表共五十一人,被起訴人數已逾半。縣府表示,依漁會法規定,判決定讞且刑度六個月以上,就須解除職務。
蘇澳區漁會會員數一萬七千餘人,漁會選舉先選出五十一名會員代表,再由會員代表選出十五名理事、五名監事,接著召開理事會推選出理事長,再由理事長遴聘總幹事。
接受招待 票投規劃理、監事人選
起訴書指出,被起訴的廿九名會員代表當選人,具選舉理、監事權力,去年三月下旬,蔡源龍由友人林明昌安排,招待簡姓、陳姓代表等八人,赴台中旅遊三天二夜,住宿費二萬五四九七元。
廿七日當晚返回宜蘭後,再參加蔡源龍安排的餐會,席開五桌四萬四五八○元,共有廿九名會員代表參加宴席,席間林明昌還陪同蔡源龍,逐桌敬酒拜票尋求支持。
餐後,蔡、林又招待簡男、陳男等十人,到台北市某商務養生館按摩,包含車資共消費二萬五千元;翌日是理、監事投票日,再透過相關人士將配票信封交給會員代表投給規劃名單。
檢方偵查時,傳訊涉案會員代表到案,有人坦承接受招待、旅遊,餐費與旅費皆未付錢;也有人作證席間全體舉杯,感謝林明昌出錢辦理餐會,也有人坦承拿到理、監事配票名單。
前國代稱做生意藉機請客 無涉選舉
蔡源龍到案後供稱,是林明昌提議「最好讓支持他的代表出遊」,林為幫他拉抬聲勢,出面邀請會員代表支持名單裡的理、監事人選,但否認對代表行賄。
林明昌只坦承支付餐費,按摩則是因他與店經裡熟識招待,出遊情形則不清楚。林辯稱,他因有做漁會生意,剛好藉機請客感謝,他只是來賓與選舉無關。檢方認為,涉案廿九名會員代表,分別接受蔡源龍及林明昌招待,已違反「漁會法」收受不正利益罪嫌,依法追加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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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地檢署偵辦蘇澳區漁會理事長選舉賄選案,依違反漁會法起訴廿九名接受招待出遊的漁會代表。(記者張議晨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