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9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宜蘭縣代理縣長陳金德擔任高雄市環保局長及副市長期間,被指兼任兩家營利事業負責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禁止經營商業規定,昨被監察院彈劾;陳金德強調,在高雄市府任職時,沒有參與名下公司經營,更未獲取報酬,他已做過充分說明,監委視而不見,令人遺憾。
陳金德透過幕僚回應,二○○七年立委選舉落選後,喪失公務人員資格,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將位於宜蘭縣休閒農業區房舍,合法申請經營白馬花園民宿,以此維生,二○一三年二月五日至高雄市政府擔任環保局長,雖未在第一時間註銷營業登記,但人在高雄,沒有實質經營的事實,二○一五年五月十六日廢止營業登記。
陳金德表示,二○一二年開設的長安文創有限公司,主要販賣小紀念品,他離開宜蘭後,未及時註銷登記,雖是名義上負責人,均未參與經營,這家公司也在二○一四年註銷登記。
陳金德強調,他在高雄市政府任職時,沒有參與名下公司的經營,更沒有獲取報酬,考試院調查兼職人員情形,全國類似情節有一千多人,為何僅對此案提出彈劾,提案監委的針對性昭然若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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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代理縣長陳金德被彈劾,他表示令人遺憾。(記者林敬倫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