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簡惠茹/宜蘭報導]宜蘭縣新任代理縣長陳金德上任後,除了宣布退還4500多萬元違規農舍加價房屋稅後,並認為「農業發展條例」、「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不是法律,不可硬性規定農舍要鄰路、鄰側,他再次解釋,農委會的公文只是給縣市政府做審查參考,還是要因地制宜。
陳金德指出,務農的種類很多,除了水稻以外,還有種菜、畜牧、造林和養殖等等,但現在只著重在水稻而限制興建的位置,可是農舍的配置,應該依照農用內涵不同,採取最適當的處理方式,不能不分青紅皂白就規定只能蓋在邊邊角角。
陳金德表示,而農委會發改各縣市政府的公文,只是參考原則,裡面也有提到要斟酌地方特色來制定法規和審查,各縣市政府的經營計劃書格式,發文主旨和理由,都是讓各縣市政府參考,沒有硬性規定,中央基於保護農田,地方基於用途不同,要因地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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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舍不臨路是否違法?宜蘭代理縣長陳金德表示,農委會沒硬性規定,要因地制宜。(資料照,宜蘭縣政府提供)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