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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5
〔記者張議晨/宜蘭報導〕宜蘭縣國民黨縣議員林騰煌,去年選舉期間,涉嫌以每票一千元賄選,被檢方依違反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起訴;宜蘭地方法院審結昨天下午宣判,林騰煌被判處三年二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三年,另五千元現金沒收,全案可上訴;林騰煌未接電話,無法得知回應。
去年五合一大選前夕,林騰煌透過蘇姓女樁腳以每票一千元向選民買票;蘇女行賄部分已在今年三月宣判,蘇被判有期徒刑十個月,褫奪公權二年,緩刑二年。不過,蘇辯稱自己是林騰煌的支持者,主動幫林買票。
蘇女雖未咬出林騰煌,但林另被檢舉,在投票前夕,自行前往某民眾住處以每票一千元、總計五千元要買該民眾家的五票,尋求全家支持。
檢方獲報,指揮警調搜索林騰煌住家及競選總部,查扣選民名冊等證物;去年投票日前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是去年五合一選舉,唯一被收押的縣議員候選人;檢方與民進黨競選對手邱嘉進,也在起訴後連帶提起當選無效之訴,預計十七日下午宣判。
七十歲林騰煌曾任蘇澳鎮代會副主席、兩屆蘇澳鎮長,基層實力雄厚;四年前鎮長卸任轉戰縣議員,以一百五十六票之差成落選頭。這次捲土重來,拿下五二七五票當選,擊敗爭取連任的民進黨邱嘉進,成為國民黨在蘇澳鎮選區唯一提名、當選的縣議員。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