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簡惠茹/宜蘭報導]oBike爭議再添一樁,宜蘭52歲許姓男子,今年6月底在羅東聖母醫院前扛著一台oBike,有民眾懷疑他正在偷車因而報警,許男當時向警方承認偷車,但是移送地檢署後,卻又辯稱只是要幫忙移開車輛,檢方認為罪證不足因此不起訴處分。
警方表示,今年6月27日晚間7點接獲報案,有民眾看到許男形跡可疑,在羅東鎮南昌街與青潭路口徒手將oBike扛在肩上行走,疑似在偷竊自行車,經過訊問後,當時許男坦承是因為喜好該部自行車外型,遂以徒手方式竊取,因此全案依竊盜案移送偵辦。
但是許男後來又改口說,當時他正騎著自己的腳踏車要到聖母醫院附近,因為看到自行車停在路中間,只是想要協助把車移開,才把車移到羅東聖母醫院旁,並不是要偷車。
檢方則以罪證不足採不起訴處分,不起訴書中指出,當時車輛未遭破壞,而且仍是上鎖的狀態,許男身上沒有發現任何工具或設備可以破壞鎖,也沒有交通工具可以將車輛運往其他地方,搬動期間因為自行車GPS仍有作用,所以還是在業者監控之下,加上沒有其他積極證據可以認定有竊盜犯意,所以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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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ike爭議再添一樁,男子扛車遭告竊盜。(資料照,記者簡惠茹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