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宜蘭縣黃姓男子今年9月酒後騎車,於羅東鎮遭警方攔查,為了逃避刑責,黃男竟以其弟弟的姓名、身分證字號向警謊報,並於酒測單上簽署弟弟的姓名,遭員警識破,黃於偵查中辯稱,因為一時緊張才報錯資料,但檢察官仍依公共危險及偽造文書罪嫌起訴。
起訴書指出,49歲黃姓男子今年9月喝了酒再騎乘普通重型機車,行經羅東鎮站前南路時,因行車不穩遭員警攔查,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28毫克,明顯酒駕。
但黃男為了脫免罪責,以其弟弟的姓名及身分證字號向員警謊報,並於酒測後繼續以弟弟的名子簽署在「酒精濃度檢測單」的簽名欄位上,但仍遭員警識破並移送法辦。
黃男於偵查中辯稱,是因為一時緊張才會報錯姓名與資料,不過,檢方認為,黃男不僅報錯姓名,還講出弟弟的身份證字號,顯然是蓄意非一時報錯,況且簽名時還能簽署弟弟的名子,顯非「緊張」就能卸責,全案依公共危險及偽造文書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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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駕被逮用弟弟的名子與身分證字號,遭員警識破,卻辯稱是因為一時緊張才謊報。(記者林敬倫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