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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鐵路高架54億配合款 宜縣爭中央支應 – 我是在地人

〈北部〉鐵路高架54億配合款 宜縣爭中央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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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東 #宜蘭 #自由時報


2019-05-22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鐵路高架宜蘭、羅東優先段,縣府初步評估,總經費兩百五十二億元,縣府須自籌約兩成、五十四億元配合款;宜蘭縣議員蔡金惠指出,五十四億自籌款縣府無法負擔,建設經費應全由中央買單;縣府交通處回應, 現階段先進行可行性評估,也希望中央趕快核定,至於配合款,會持續爭取由中央支應。

縣府自二○○八年爭取鐵路高架已逾十年,已花了一千萬元四度進行可行性評估,三度送交通部審查全被打槍。去年,交通部又以修改「鐵路立體化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畫申請與審查作業要點」,要求縣府重作評估,評估經費需兩千五百萬元,縣府堅持「舊案送審」,避免浪費公帑,地方、中央陷入僵局。

可行性評估 今年追加編列800萬

縣長林姿妙上任,縣府與交通部協商,同意宜蘭、羅東段優先辦理,但同樣要作可行性評估,縣府決定分兩階段編列預算,今年先追加編列八百萬元。

宜蘭縣議會昨進行縣府交通處單位質詢,蔡金惠指出,已完成鐵路高架的二結段與冬山段,興建經費全由中央買單,地方不需配合款,這次爭取宜蘭、羅東段高架,卻要地方自籌五十四億元,實在不合理,宜縣財政困窘難以負擔,希望縣府繼續爭取,興建經費應由中央買單。

縣議員謝燦輝則認為,縣府先前花了千萬元做可行性評估,資料送到交通部應該都已完備,現在又要編列八百萬元評估,實在浪費民脂民膏,錢應花到刀口上,不該一直亂花。

縣府交通處長林國民說,鐵路高架是縣府非常重要的政策,現階段必須配合中央,編列八百萬元評估費用,做好可行性評估,之前高架案不用自籌款,是因為那時交通部沒有相關作業要點,現在訂定要點後就需要配合款,縣府還是會透過中央、地方協調會報突破,爭取由中央支應。

宜蘭鐵路高架宜蘭、羅東優先段,根據縣府初步評估,總經費約252億元,縣府需自籌54億元。圖為鐵路高架二結段。(記者林敬倫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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