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批救國團不配談轉型正義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繼要求縣府收回礁溪鄉龍潭游泳池土地後,宜蘭縣代理縣長陳金德昨天又在縣務會議裁示,將撤銷泳池土地上六棟建物地上權、註銷部分使用執照,並徵收游泳池地上物,他痛批救國團不配談轉型正義。救國團回應,將透過司法捍衛自身名譽與權益。
陳金德認為,礁溪龍潭游泳池土地所有權人,一直都是宜蘭縣,屬於國有財產,當年因資訊不夠周全,縣府作成錯誤決策,把土地錯交給救國團。上週二,他在縣務會議裁示,撤銷中國青年救國團的土地登記,變更回宜蘭縣,管理機關指定為縣立體育場;事後救國團已對縣府提告。
指向公所蒙騙合法房屋證明去登記
陳金德昨天再度對龍潭游泳池建物地上權與使用執照出手,點名救國團申請建物地上權,先以舊有「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宜蘭縣團務指導委員會」名稱,向礁溪鄉公所蒙騙合法房屋證明,再用該證明申請建物地上權登記,但申請建物地上權,如果建物與土地所有權人不同,要另附使用基地證明文件。
陳金德說,救國團一九九九年申請時,用該房屋證明規避基地證明文件,沒告知公部門,救國團已是私人的財團法人,他指示宜蘭地政事務所,先給救國團十天時間陳述意見,再撤銷房屋證明;至於用蒙騙來的房屋證明申請使用執照,有隱匿之嫌,請縣府建設處一樣給予陳述意見再依法處理。
救國團指其個人認知 將走訴訟流程
針對救國團提告,陳金德說,要組律師團因應,維護宜蘭縣民權益,他也請縣府地政處擬辦徵收計畫,讓六棟建物所有權回歸縣府,廢除現行泳池的會員制,打造公共游泳池。他更抨擊救國團不配談轉型正義,縣府的做法才是真正在做轉型正義。
救國團宜蘭縣團委會總幹事林志榮說,縣府收回救國團任何財產,都要按照程序;陳金德以個人片面看法,隨意為救國團羅織罪名,太過獨斷,現階段就是走訴訟流程,其他言詞上批評均為個人認知,救國團不作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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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代理縣長陳金德昨在縣務會議中裁示,要撤銷礁溪鄉龍潭游泳池土地上6棟建物地上權。(記者林敬倫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