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為了達成行政院長賴清德歸廣行動支付的政策,頒布「小規模營業人導入行動支付是用租稅優惠作業規範」,店家只要導入行動支付,提供查定稅率1%優惠,即便月銷售額超過20萬元,不需被依規定徵收5%營業稅,盼透過提供利多,吸引更多店家導入行定支付。
行政院長賴清德表示,希望到2025年,國內行動支付普及率可達到90%,有鑑於此,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於1月12日開始頒布「小規模營業人導入行動支付是用租稅優惠作業規範」,提供稅率優惠,盼能吸引店家申請使用行動支付,現階段全國已有4家店家申請,宜蘭的礁溪鄉與羅東鎮各一家。
黃姓店家表示,有了行動支付,店內對帳更加方便,跟客人之間也不用找零,省去不少作業麻煩,這是不錯的政策;財政部北區國稅局長王綉忠表示,國稅局擔心課稅因素,讓店家對導入行動支付卻步,才會頒布作業規範,希望藉此吸引店家導入。
王綉忠指出,行動支付除了方便店家對帳,一般民眾利用行動支付,只要下載APP,綁定信用卡或提款卡,就可以直接用手機付款,享受消費的便利性,國稅局查帳也因此更加方便,國稅局的政策,就是希望共創消費者、營業人及政府三贏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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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北區國稅局頒布「小規模營業人導入行動支付是用租稅優惠作業規範」,提供稅率優惠,盼能吸引店家申請使用行動支付。(記者林敬倫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