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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自地蓋房要繳山坡地回饋金 議員促修法 – 我是在地人

〈南部〉自地蓋房要繳山坡地回饋金 議員促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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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25 依公告土地現值繳6至12%回饋金

〔記者張存薇/台東報導〕在自家建地申請建照蓋房子,竟然還要繳山坡地回饋金?台東縣部分民眾收到繳費通知,氣得大罵政府搶錢,議長饒慶鈴、副議長陳宏宗及議員林東滿、許進榮昨天痛批「惡法擾民」、「土匪政府」,要求中央趕快修正「不當法令」。

農委會去年底修正「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其中第三條第十三款規定「申請建照的山坡地建築行為」必須依公告土地現值繳交六至十二%的山坡地回饋金、供造林之用,許進榮指出,山坡地回饋金法源來自森林法,若是承租林地使用、自然應該繳回饋金,但東海岸三鄉鎮全部列為山坡地,明明是住宅區、商業區建地,卻要被「森林法」管,還要繳回饋金,有的甚至一繳就是十幾萬元,太不合理。

林東滿也痛批,民進黨執政後高喊土地正義、轉型正義,結果訂出的法規卻是霸凌台東縣,完全不考慮台東縣特殊的地理環境。

饒慶鈴指出,這個辦法很不合理,台東縣這幾年因為海岸管理法、國土法已造成民眾很大困擾,現在又有山坡地回饋金的行政命令,一個窮縣到底要被中央扒幾層皮?

農業處︰已提請中央解釋

農業處長許瑞貴表示,這等於蓋房子「大小通吃、都要繳回饋金」,台東縣九十四%是山坡地,包括東海岸三鄉鎮的長濱、成功及東河,縱谷線的海端、延平,南迴線的金峰、達仁、大武及離島的綠島、蘭嶼等十鄉鎮全部都是山坡地,卑南鄉及太麻里鄉九成五以上是山坡地,對於第十三款認定有疑慮,因此提請中央解釋,目前縣府共發出四十九件繳款通知、其中卅三件與第十三款規定有關,已請民眾暫緩繳款,靜待中央說明,也會將地方意見向中央反映。

  • 台東縣議會要求中央趕快修改「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記者張存薇攝)

    台東縣議會要求中央趕快修改「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記者張存薇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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