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男前一晚在家中喝3杯米酒,以為酒精已消退,沒想到隔天還是有酒精反應,警方依涉嫌公共危險罪依法將楊男逮捕移送偵辦。(圖/台東縣警察局提供,下同)
記者王兆麟/台東報導
大武警察分局大武派出所警員劉晁瑋、黃惠玲等2人日前執行「青春專案」巡邏勤務時,於台9線437公里南下車道上發現機車騎士手持香菸騎車,因此將該車輛攔下勸導,卻赫然發現楊姓騎士散發酒氣,經酒測後該酒測值達0.25MG/L,楊姓騎士說:「昨晚只有喝三杯米酒,怎麼還測得出來?」警方告知三項權利後,依涉嫌公共危險罪逮捕,移送台東地檢署偵辦。
日前上午大武所警員劉晁瑋、黃惠玲執行「青春專案」巡邏勤務時,巡經台9線437公里南下車道,看見前方機車騎士手持香菸單手騎車,後座還載有乘客。因菸灰會飄散影響後方用路人眼睛影響他人行車安全,楊男又單手騎機車危險倍增,警方因此將機車騎士攔下勸導。對談中發現楊男散發濃濃酒氣,警方持酒精感知器對其檢測,感知器立即顯示有酒精反應,故對其施以酒測,測得酒測值0.25mg/L。
楊男表示,前一晚在家中喝3杯米酒,以為酒精已消退,沒想到隔天還是有酒精反應。楊男及後座乘客因為騎機車抽菸而被警方攔查查獲酒駕,不斷向員警求情。但酒測值已達公共危險罪的法定標準,警方除了針對楊男騎機車抽菸開單告發外,並依涉嫌公共危險罪依法將楊男逮捕,移送台東地檢署偵辦。
大武分局長曾有慶呼籲,「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之1第3項:汽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之行為者,處新台幣六百元罰鍰」,為了民眾行車安全,請駕駛人務必遵守交通規則。
報導來源:ETNEWS新聞雲【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