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泥礦場將補做原民諮商, 經部:樂見。(圖取自多羅滿賞鯨臉書)
〔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礦業法列為立院本會期優先法案,而去年在礦業法修法前展限的亞泥花蓮礦場,也將於修法後補做環評。不過除環評,外界也關心亞泥將不須依新法進行原民諮商同意權;而在總統蔡英文於原轉會裁示亞泥需個案補做後,亞泥今也表示願與政府、部落進行三方會談。經濟部表示,樂見亞泥釋出善意,期盼三方會談順利進行。
礦業法修法去年開始啟動,但在此之前亞泥新城山礦場已取得20年展限,外界質疑亞泥礦場將不適用展限環評及新法規定之原民諮商同意權,引發爭議。
不過新版礦業法納入礦業用地面積若大於2公頃的礦場、或最近5年內年平均生產量大於5萬公噸以上的大型礦場,須在修法通過後3年內補做環評,因此包括亞泥在內的六大礦場,都須補做環評。而在原民諮商同意權部分,總統也於原轉會拍板要求亞泥需個案補做,今亞泥發布新聞稿表示將啟動與當地玻士岸部落族人及政府的三方會談。
經濟部表示,總統於去年12月28日主持原轉會第4次會議中建議,由政府、亞泥進行三方會談,經濟部隨即表示願意參加並積極促成三方會談。而自今年1月起,總統府副秘書長姚人多即與政委林萬億召集五次專案會議,經濟部均由部長或次長參加,積極配合。
經濟部表示,部長沈榮津也與礦務局並就原住民部落諮商同意、礦場安全及社區參與等議題,與亞泥舉行過五次協調會議,期盼亞泥以同理心為當地部落族人設想,對部落釋出更多善意。
而對亞泥今正式宣布將依據原基法21條精神,與部落、政府進行三方會談,經濟部則表示樂見亞泥主動釋出善意,期盼三方會談能順利舉行,共同透過對話,化解歧見、尋求共識,找出可能的解決方案,讓礦場安全更完善。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