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響環境 環局去年開罰67件
〔記者花孟璟/花蓮報導〕花蓮西瓜「沙又甜」,最大的原因就是農民愛用生雞糞施肥,而花蓮縣也是全台灣少數沒有禁止生雞糞的地區,農民可透過合法管道申請使用,但倘若影響環境衛生,還是會被環保局依照廢棄物清理法開罰,去年共罰六十七件、罰款十六萬餘元。
花蓮縣環保局表示,去年針對卓溪鄉開過多次跨部會、局處會議,除了立委孔文吉關切,包括原民會、衛福部、環保署、水利署、國產署、鄉公所都有參加,並作成「只要影響環境衛生被罰,瓜農如租用國有地、水利地或台糖地即可直接處分或予以解約」的決議。
選票考量? 公所幾乎零開罰
環保局稽查科表示,一○五年度起,縣府就授權各鄉鎮公所作為廢清法的執行機關,也就是說「鄉公所自己就可開罰單」,不過,包括鳳林、玉里、萬榮、壽豐等西瓜產地鄉鎮,選票考量之下,導致開罰案件多由環保局開出,鄉鎮公所開罰的情況「幾乎沒有」,認為鄉公所也應有所作為。
環保局表示,花蓮未禁止用生雞糞,不過縣府早在民國九十二年即公告,種西瓜只要沒有依規定合法申請、或產生病媒蚊、蒼蠅、影響環境衛生,就可依照廢棄物清理法稽查並開單處罰,依廢清法廿七條可處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可按日連續處分,如罰單金額超過五千元還要上環保教育課,農民應不至於「罰不怕」。
卓溪鄉長呂必賢強調,鄉公所的考量並非為了選票,而是怕民眾認為鄉公所故意找麻煩,由環保局來稽查比較專業、具有公信力。他說,其他鄉鎮的西瓜田距離社區較遠,但卓溪村的瓜田卻直接種在學校、民宅旁邊,希望環保局可以訂出「距離社區、民宅一定距離內禁用生雞糞肥」。
縣府農業處長羅文龍說,不管是生雞糞、熟雞糞,只要確實作到深埋土中三十公分就不會產生臭味,呼籲農民將雞糞運進田區後,不要露天放置,應覆蓋或覆土以免環境污染。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