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花蓮大地震震出各界對居住安全的省思,新北市目前仍有103處列管的危險建築物未拆除。市府制定「新北市推動防災建築再生自治條例」,鼓勵海砂屋及耐震係數不足的危險建物補強或重建,提供容積獎勵50%的高誘因,住戶有望「一坪換一坪」,今天(9日)議會三讀通過,最快3月上路,盼加速推動防災型都更。
「新北市推動防災建築再生自治條例」明定,經鑑定應立即拆除、修復的海砂屋或地震災損等危險建築物,若取得100%所有權人同意,於自治條例上路後2年內拆除,給予50%容積獎勵,可依照原容積率、原建蔽率、原開挖率重建。
此外,新建3年內全額補貼地價稅、新建後2年內補貼地價稅及房屋稅50%,所有權人可領取為期1年、每月4500元的租金補貼,條件比內政部推出的「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簡稱危老條例)優渥。
無黨籍市議員李婉鈺認為,整建維護補助經費只有1000萬元,誘因不足,建議提高至2000萬元,鼓勵屋主積極更新,經討論,大會決議提高至1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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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推動防災建築再生自治條例」今天議會三讀通過,鼓勵海砂屋及耐震係數不足的危險建物補強或重建。(記者葉冠妤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