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因應花蓮地震,勞動部啟動天然災害臨工計畫,提供花蓮二百個工作職缺,開放給災區受災失業民眾申請,申請時間即日起到三月八日止,只要檢附受災證明相關資料,親自到花蓮就業中心申請,天災臨工以協助災區災後重建、環境清掃或物資搬運等工作為主,工資時薪一百四十元,工作期程三月九日至四月八日止,共一個月。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金馬分署花蓮就業中心指出,申請時檢附資料包括,「國民身分證」、「印章」、「受災證明」,並填寫「臨工申請書」、「查詢勞保同意書及無工作切結書」等資料即可辦理登記。有關地震受災證明可附上:受災證明文件(鄉鎮市公所或村里辦公室開立的房屋受損證明)或失業證明(事業單位開立證明受僱災區之受災事業單位而失業者)或家屬因天然災害死亡或重傷證明,若有其餘就業問題,可洽03-8323262分機6140,王小姐。
另外,花蓮縣環保局也公告徵求震災臨時工作人員,工作內容為撿拾混合於拆除物內的私人物品交給警方,需二十四小時輪班,每日工作八小時,月薪以縣府臨時人員計算含勞、健保約二萬五千元,但最終計算方式以環保署核定為準,有意者,可先向花蓮縣環保局登記:038-237575轉280。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